食品SC洁净工程|食品SC洁净车间
《*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已由*人民共和国*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***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,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在《食品安全法》*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。从事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。但是,销售食用农产品,不需要取得许可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**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《*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的规定,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*三十三条**款**项至*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,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;对符合规定条件的,准予许可;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。[1]
《*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
**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,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**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。[1]
中文名食品生产许可证
外文名 Food production license
所属制度 *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
制度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
具备条件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
组成编号 英文大写SC与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